本文出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2l9c7aCUBR_0NqfzOve4A6Y-/article?mid=2344&prev=2347&next=2341&l=a&fid=20 網絡轉發,如有侵權,敬請告知刪除!
腳汗純棉天然衣隨身小物vicki37233
陳福海召開「金門縣公路監理業務劃歸中央統籌辦理」研討會
陳福海召開「金門縣公路監理業務劃歸中央統籌辦理」研討會
本(12)月20日(一)下午,縣籍立委陳福海於台北國會辦公室召開「金門縣公路監理業務劃歸中央統籌辦理」研討會,出席單位與人員有:行政院人事行政局、研考會、交通部人事處、公路總局副局長趙興華、組長謝界田,金門縣政府人事室馮怡青、金門監理所所長梁惠群、工務局代表王佳樺等。
陳福海表示,這次會議有三大主題,一是金門監理單位劃歸隸屬;二是金門地區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之運用;三是金門監理所現有編制員額15名回歸縣府。
有關金門監理單位劃歸隸署問題,陳福海說,金門監理單位應劃歸隸屬於臺北所(原臺北市監理處)管轄。考量因素如下:1.目前金門「審計」隸屬於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、國稅單位亦是隸屬於北區國稅局,2.有關中央方面及CIQS皆隸屬於中央台北,3.洽公、會議、受訓、講習、觀摩及交通便利上亦以台北為主,4.金門鄉親旅台人口亦以大台北地區最多。
梁惠群表示,有關金門監理單位劃歸隸署問題曾召開過兩次會議,第一次決議劃歸為台北所,第二次劃歸為高雄所,而如陳委員所述,金門公部門之中央上級單位多位於北區,因此,希望陳委員居中協調,讓金門監理所劃歸隸屬於臺北所(原臺北市監理處)管轄。
趙興華對於陳委員所說的四項考量表示同意,他說,就實際行政運作而言,金門監理所劃歸為台北所較為妥適,因此,會全力協助將金門監理所劃歸台北所。
有關各地方政府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之運用,目前有兩種方式:一是地方政府徵收後悉數自行運用,一是上繳中央後重新劃分撥予地方政府使用。
梁惠群表示,目前金門地區徵收之汽車燃料使用費,悉數由金門地區自行運用,而金門監理所業務劃歸台北所後,公路總局表示經費仍由金門縣政府自行運用,然縣府擔憂缺乏法源依據。
趙興華表示,有關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與運用,交通部的立場是維持現狀、暫不更動,至於法源依據問題,會上報部內後,再函復金門縣交通旅遊局。
針對金門監理所現有編制員額15名可否因業務移轉中央而回歸金門縣政府,陳福海表示,金門縣政府所屬「港務處」及「監理所」等二機關因係執行中央委辦業務,編制員額共37人,不計入縣府行政機關總員內,案經行政院92年9月29日院授人力字第09200259532號函,同意免納入行政院對地方機關員額零成長之員額總數範圍計算。
人事行政局表示,依據民國99年2月3日公布之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七條:「機關業務移撥其他機關或地方政府,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撥或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、資遣。」因此,金門監理所現有編制人員應隨同業務移撥至台北所,無法回歸金門縣政府。
(註)
CIQS:即「海關、入出境證照查驗、檢疫與安檢」等通關作業之簡稱。
C:Customs(海關),海關對進出口貨物、旅客行李及國際郵包等檢查。
I:Immigration(證照查驗),移民署負責的證照查驗及出入境的管理。
Q:Quarantine(檢疫),檢疫機關對入境人員及進出口貨物的檢疫工作。
S:Security measures(安檢),航警單位對安全檢查及管制區的安全管制工作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