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

十八歲能幹的事很多˙下章【刺青前,人人都平等】

本文出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1ovphkOGQERaqPP.scXRog--/article?mid=17059&prev=17085&next=17044&l=a&fid=13 網絡轉發,如有侵權,敬請告知刪除!
躁鬱症的症狀有哪些三星路跑香皂
十八歲能幹的事很多˙下章【刺青前,人人都平等】
當然,好事情,必要具有延續的量,才有辦法在未來發酵出來。
紋身這玩意在台灣,叫囂有好幾歲數的光陰了。
有規模有人才的專業性店家,我知道的…加我所認識的有很多間*(非專業的,依舊在演化中…),一般正常例行的預約程序,大伙都雷同…大致如下─鼓起萬大的勇氣*(勇者之路的第一關。)進門詢問了解後,翻閱圖本,參考心中未成形的圖案,與紋身師討論圖形方向*(最好事先方向感要抓好,不要亂指方向,因為刺青師普遍耐性不是很夠…尤其是我呵呵。),之後,就是拿出紋身同意書,給客人閱看無誤後簽名,同時核對身份年齡、安排施術工作的時間,接下來呢…展出笑臉,拉大響炮歡送客人*(但因為響炮會造成店內整潔的問題,建議不要常用,我的笑容就很夠了。)
這是一般的刺青預約程序。*(這過程時間不一定,看客人心情和我入神的時間而定。)
其中這裡,紋身同意書是重點。
一張紙,有十幾條紋身前後需注意的規定和需知,或是收費標準跟心理補導說明事項←口述部份,是針對刺青未成熟經驗者。
儘管預約時間再怎麼更改、圖案再怎麼為難,這張A4條文的紙絕不能讓他給疏漏掉。
然而最精彩的是,每一家紋身店所制訂的規定都不盡相同,*(有的比較嘍囉,但也是為你好,詳細點安心也多點。)你只要負責仔細看就好了。
認真的看整文頭尾,慎重的寫,最好要提問不懂之規訂,給他來個徹底的明白。
所以,我要強調的是……
滿18歲刺青,絕對要寫。
滿25歲刺青,不急但要寫。
滿40歲刺青,一尾活龍還是要寫。
滿70歲刺青,趕快寫吧,來日不多了。
真相永遠只有一個,沒有重複。
氣盛的成年人,管你有多少歲數,想刺青,就得乖乖的對這張刺青同意書,低頭填寫。
但是…
令我無言的是,坊間資訊流暢的不是很充分,很多大眾還是以為刺青同意書是給「哈我終於滿18了,管不著我驕傲得填寫」的人所準備的。
代誌,沒有天才想得那麼高深。
上章我有講過了,刺青的療效會使人快速滲血,針紮皮肉的觸感很真實,畢竟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人,誰不是人生父母當初種下的一團肉瘤阿。
這樣說好了……
如果,關係位置上,刺青師是加害者而你們是被害者,我們在進行刺青施術的過程中,在莫個意義層面上,等同是一種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。
即使,這傷害可能輕微到你並不是很在意。*(傷到叫爸叫媽的大有人在阿,娘砲王。)
但是,在中華民國刑法的威武下,你百分百有權利向為你施術的刺青師提出告訴的。*(我真切覺得刺青師是個高風險的工作。)
以下法則看仔細……
中華民國刑法
【制定/修正日期】民國98年5月19日
【公布/施行日期】民國98年6月10日
第二百七十七條(普通傷害罪)【告訴乃論】第一項~§287
 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 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引自來源在這…
別以為說句「不知者無罪」就安然無事、平息裝沒事帶過……
人最怕想得太過天真。
這套說法如果台灣都通用的話,陳幸妤何須氣到發癲阿。
言之如此,基於法令的種種規範下,刺青同意書是每一位刺青客戶勢必所要填寫的,保障被刺者,一方面也保護我們紋身師。
假設萬一,你不小心疏忽沒讓客人填寫到,等到客人刺完後,回到家的狀況可能跟女友老婆幹吵了一架,工作又被上司削了一頓,心情整個很幹較加都爛*(不管那圖案你多用心多好看),他卻可以條工拿這條「我不爽,所以要恨恨撈刺青師一票」金牌法令,去警局法院作申告,以普通傷害罪名起訴你,除了宣洩自己的負離子細胞外還有賠償金可拿。
台灣很多無賴對此招都相當絕活。之後,你再怎麼無日無夜地擊鼓鳴冤都沒有用了。
頂級無賴的慣用句─
1.「我是找他刺青沒錯阿,但我不知道刺青會痛會流血阿!。」
2.「我上有八十老母要顧,下有剛上小學的孩兒要養,他拿針侵害我,造成手臂紅腫發炎,害我這期間沒辦法養家活口,我要求賠償金。」
3.「我又沒同意要刺青,是他脅迫我將皮肉給他做功課,我不依,他就威脅我全家,他是刺青流氓。」
4.「我的婉君表妹上禮拜跑去刺青,表妹從小乖巧又善良,分屍殺人有計畫過但都還沒落實過,單純如山泉水的她怎麼可能跑去刺青呢,一定是他們誘騙她去刺青的,我要為我表妹討回個公道和討回大筆的心理修復金。」
等等近乎連詐騙集團也打不及格的唬爛話。
只是,在沒有一切證實他所言說是捏造的事實之下,法官眼見到的是,確確實實你在他身上所留下的記號,無可反駁,回擊不了。
當然可能有被告人會說:「那他也沒證據,證明說是我幫他刺的阿!」盡力反撲的話。
「阿我有朋友可以為我作證,那天他有在場,而且我們全程都有拍照錄影。」
真他媽老奸頂尖無賴會編的話,這種賽人台灣社會茍存蠻多的。
我前年就有遇過,跟刺青無關,是同道不同戲路的賽人。
(才會造成日後我對無賴敏銳度大大地提高。)
今天會討論這話題,純粹是想替我所熱愛的刺青文化,硬挺出個立場來。
希望能以合法且公平於社會的良好共識,努力再加用力的生存下去。
以上所編,有人可能認為是在危言聳聽或是那壺不提提那壺,明知道這壺看似美觀,實質卻相當脆弱。
重度音量的良心提醒,對低能的賽人總是刺耳,聽不進去的。
總之…不管如何,對刺青而言,我們至始至終…都很誠懇。
從限制級夢想到未來願景,理想通常會跟世界脈動一起走的。
我們的理想,在距離不是很遠的一方,等待著…
在一座蓬萊仙島上………等著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